2022年4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European Panel Federation代表欧盟胶合板生产商于2021年12月1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Okoumé Plywood)进行第叁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物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412 31 10(TARIC编码为4412 31 1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3年8月19日,欧盟对华胶合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1月12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9年11月11日,欧盟对华胶合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2月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6年1月29日,欧盟对华胶合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2XC0405%2802%29&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