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9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自202012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物为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碳钢或合金钢热轧板卷,包括厚度小于等于4.75毫米的热轧钢板以及厚度大于4.75毫米的热轧钢卷。本案涉及TIGIE税号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25.30.07项下的产物。

2014916日,墨西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1222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方式如下:德国出口商ArcelorMittal Bremen GmbH137美元/吨,德国其他出口商为166.01美元/吨;中国出口商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angshan Iron and Steel Group, Co. Ltd.)为335.60美元/吨,中国其他出口商为354.92美元/吨;法国出口商ArcelorMittal Mediterranée, S.A.S.67.54美元/吨,法国其他出口商为75.59美元/吨。20201217日,墨西哥对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涉及TIGIE税号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25.30.027225.30.037225.30.99项下的产物。依据墨西哥公布的相关法令和协议,自20201228日起,新税号7225.30.07取代原税号7225.30.027225.30.037225.30.99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刘怡迪校对)

原文:http://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649378&fecha=19/04/2022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