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 excluding knives and toilet item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物(包括原产于马来西亚的规避产物)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1075美元/公吨。涉案产物包括骨瓷、炻器和瓷器的陶瓷产物。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69116912项下的产物。

2016101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2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4/2018-Customs(ADD)号,决定对中国涉案产物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611日。202183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925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物是否经由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印度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的反倾销税。202110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59/2021-Customs (ADD)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涉案产物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与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一致。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F_Ceramic_NCV_10-3-22.pdf